首页 /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乡村兽医应当按照农业部制定、公布的《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使用兽药。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