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兽药经营者应当对兽医处方笺进行查验,单独建立兽用处方药的购销记录,并保存二年以上。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