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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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