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