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申请、审查与决定第八条初审行依法制作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并在办公场所、官方网站公示。服务指南应当明确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相关事项信息、提交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