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国库部门具体承办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事项,负责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申请材料受理、相关文书制作送达、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