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年审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与有关代理支库相对应的财政部门。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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