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章 申请、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条

经准予代理支库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以下统称代理银行)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与初审行签订“代理支库业务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承诺等。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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