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支库业务审批,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代理支库业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代理支库,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由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支库。
- 制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本办法所称代理支库业务审批,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代理支库业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代理支库,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由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