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申请、审查与决定

第十七条

初审行根据评审组评审结果拟定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以行发文形式报送审批行。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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