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申请、审查与决定

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负责具体评审指标、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的制定,分支机构国库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细化。 评审指标主要包括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方面的金融管理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网点覆盖情况,内控管理情况,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代理国库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代理支库业务年审情况,业务安全综合情况,申请材料质量等。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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