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申请、审查与决定

第十条

初审行应当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辖内集中接收代理支库业务申请材料的时间,相关公告发布时间不得晚于集中接收申请材料起始日前10日。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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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