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二十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针对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可以同时适用责令排污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者查封、扣押等措施;因采取上述措施使排污者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的,不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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