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
排污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拒不改正: (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二)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复查的。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实施程序
排污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拒不改正: (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二)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复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