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

排污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拒不改正: (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二)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复查的。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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