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条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以暗查方式组织对排污者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改正情况实施复查。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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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