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条第三章 实施程序第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以暗查方式组织对排污者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改正情况实施复查。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