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一般不允许开立外币现钞帐户。个人及来华人员一般不允许开立用于结算的外汇帐户。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