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以下帐户不适用本规定: (一)金融机构同业外汇存款帐户。 (二)具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在境内开立的外汇帐户。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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