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资本项目外汇帐户及其开立、使用

第二十六条

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六)开立的外汇帐户,其收入为境内机构转让现有资产收入的外汇;支出为经批准的资金用途。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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