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资本项目外汇帐户及其开立、使用第二十一条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一)开立的贷款专户,其收入为外债、外债转贷款或者外汇贷款的合同款;支出用于贷款协议规定的用途。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