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民政部门可以要求慈善组织就信息公开的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进行约谈,并向社会公开。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