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慈善组织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或者公开的事项不真实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