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实施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货币进行鉴别,对假币进行收缴,协助被收缴人向鉴定单位提出鉴定申请。 鉴定单位依照本办法实施鉴定。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实施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货币进行鉴别,对假币进行收缴,协助被收缴人向鉴定单位提出鉴定申请。 鉴定单位依照本办法实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