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个人或者单位主动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上缴假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予以没收。 个人或者单位主动向金融机构上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依照本办法第三章实施。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