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发布)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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