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假币收缴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时发现假币的,应当予以收缴。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