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货币鉴别第十一条金融机构误付假币,由误付的金融机构对客户等值赔付。若发生负面舆情,金融机构应当妥善处理并消除不良影响。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