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货币鉴别

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误付假币,由误付的金融机构对客户等值赔付。若发生负面舆情,金融机构应当妥善处理并消除不良影响。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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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