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资金支持内容与分配流程

第五条

中央本级安排的文产专项采用项目法分配,主要用于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文投基金)二期出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其他重点项目。

中文投基金二期主要以母基金出资参股子基金模式运作,通过约定投向,支持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中央宣传部指导中文投基金二期根据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及《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向财政部提出年度出资需求。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安排出资。中文投基金二期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其他重点项目,由有关主管部门拟定预算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由财政部结合资金需求、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确定年度预算。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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