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文产专项实施期限至2027年。到期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需要,由财政部、中央宣传部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并按程序报批。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