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第十二条
中央宣传部、有关中央部门(单位)、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应当按照中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文产专项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涵盖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中央宣传部、有关中央部门(单位)、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应当按照中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文产专项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涵盖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