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