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登记办公室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数据及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并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