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港口设施保安培训、训练和演习

第六十三条

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其员工进行相关保安基础知识和岗位保安要求的教育或者培训,使其有针对性地了解并掌握《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中与其职责相关的内容,并保证其具备如下知识: (一)各保安等级的含义和本岗位保安要求; (二)辨认和探察武器、危险物质和装置; (三)辨认可能威胁保安者的特点和行为模式; (四)紧急撤离、简单救护等自我保护技术。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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