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六十二条

第八章 港口设施保安培训、训练和演习

第六十二条

万吨级以上的港口设施应有六人以上具备履行保安职责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万吨级以下的港口设施应有三人以上具备履行保安职责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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