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八条1995年5月1日实施《规定》有困难的事业单位,可以适当推迟,但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在推迟实施期间,仍按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