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经营主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实体经营场所地址或网络销售平台名称和网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增加所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数量的,应当在新增设备开始销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终止销售部分型号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