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八条第八条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在实体经营场所或网络销售平台标明备案主体编号或所对应的二维码。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