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七条

经营主体首次申请备案,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向其发放备案主体编号(编码规则见附件)和所对应的二维码。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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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