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以及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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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