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接包方违反与发包方之间的保密协议或服务外包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发包方可以根据保密协议或服务外包合同的约定提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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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