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并能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