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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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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法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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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