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