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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