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设 立

第七条

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须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办学条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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