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此前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有关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