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组织与活动

第三十四条

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学生管理队伍。按不低于1∶200的师生比配备辅导员,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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