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章 组织与活动第三十四条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学生管理队伍。按不低于1∶200的师生比配备辅导员,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