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申请正式设立独立学院,审批机关应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期限,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办学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依法设立的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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