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设 立

第二十一条

独立学院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独立学院的名称、地址; (二)办学宗旨、规模等; (三)独立学院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以及财务制度; (四)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五)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权限、任期、议事规则等; (六)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程序; (七)独立学院自行终止的事由; (八)章程修改程序。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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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