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设 立第十二条独立学院举办者的出资须经依法验资,于筹设期内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 本办法施行前资产未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完成过户工作。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