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考核方式和内容第七条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依法申请取得导游证后,即获得初级导游等级。 中级、高级导游等级通过考核或者激励晋升的方式获得。 特级导游等级通过考核的方式获得。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