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导游等级考核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导游等级考核工作。 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统一要求,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导游等级考核具体工作。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